南艺组字〔2020〕38号
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、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南京艺术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》规定,报经学校科级干部联席会议研究决定:
费明华同志任党委办公室、院长办公室秘书机要科科长;
黄萍同志任党委办公室、院长办公室档案室主任;
缪晓慧同志任党委组织部正科职秘书;
吴璇同志任党委组织部正科职秘书;
洪静同志任党委统战部正科职秘书;
范蕾同志任党委办公室、院长办公室行政科副科长。
以上同志原职务自然免除。
特此通知。
党委组织部
2020年9月28日
南艺组字〔2020〕38号
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、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南京艺术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》规定,报经学校科级干部联席会议研究决定:
费明华同志任党委办公室、院长办公室秘书机要科科长;
黄萍同志任党委办公室、院长办公室档案室主任;
缪晓慧同志任党委组织部正科职秘书;
吴璇同志任党委组织部正科职秘书;
洪静同志任党委统战部正科职秘书;
范蕾同志任党委办公室、院长办公室行政科副科长。
以上同志原职务自然免除。
特此通知。
党委组织部
2020年9月28日